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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进一步激发和调动群众生产的积极性,兴平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当前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抑制化肥价格上涨,促进春耕生产。
一是强化化肥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经销部门零售价格,深入开展化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乱涨价行为,确保化肥价格稳定。二是加大化肥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打击扰乱化肥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化肥质量。三是按照“定企业、定时间、定数量、定价格、定地点、定对象”的六定原则,将化肥指标实行实名制,逐户登记,按户供应,切实将省政府补贴的化肥全部供应到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储备化肥力度,健全全市供销网络体系,发挥政府调控市场、平抑物价的作用,维护农民利益。四是结合该市土壤特点,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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