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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经委提供信息,以昆明和滇中地区为主体的省内磷化工产业面临结构调整,禁止新建或扩能改造黄磷、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生产装置的项目,以逐步建立科学的发展体系。
据悉,省内的磷矿资源和磷化工产业主要集中在昆明等滇中地区,上述调整也将主要在昆明等滇中地区。云南省将采取控
制性调整措施,鼓励发展与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利用相关的项目,如采用新技术进行商品磷酸生产、利用商品磷酸从事精细磷酸盐产品生产项目、黄磷为原料就地深加工项目、以磷肥或其他磷化产品为原料的复混肥特种肥或磷化工产品的再延伸项目、以固体废弃物或尾气为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云南省将限制建设以磷矿资源采选为起始点的招商引资项目。禁止新建或扩能改造黄磷、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生产装置的项目。控制发展湿法路线的饲料级磷酸氢钙产品,湿法路线的饲料级磷酸氢钙产品总产能控制在200万吨以内,生产布局控制在会泽、寻甸、东川和禄劝等区域内。
云南省将不再新增高浓度磷复肥生产能力。到2012年,全省商品磷矿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湿法磷酸总产量控制在450万吨以内,高浓度磷复肥总产量控制在700万吨以内,高浓度磷肥比例在磷肥产品结构中稳定在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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