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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各地液化气价格上涨速度比较快,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11月15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物价部门已要求各市对当地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的成本费用开展调查,并且对瓶装液化气价格的监管实行提价申报制度,液化气经营企业如需提高瓶装气售价,必须事先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
据悉,为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自治区物价局于11月1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物价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液化气价格过快上涨,确保液化气价格稳定。首先物价部门改进液化气价格的监管方式,要求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春节期间,各地对瓶装液化气价格的监管实行提价申报制度,液化气经营企业如需提高瓶装气售价,必须事先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提价,调价的具体间隔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广西各地开展液化气价格重点检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液化气经营企业进行价格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液化气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串通价格、价格联盟、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行为。
据了解,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开展液化气经营成本调查,要求各市对当地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的成本费用开展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于2007年11月25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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